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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了别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做生意合法吗

广东 05-13 21:43  悬赏 5  发布者:558565…… 给我留言  回答:(21)
我去年转了一个店铺 我也是做他那个生意 营业执照他也没拿走,我就接着用可以吗
问题补充:
而且他的营业执照过期了 我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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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5 16:26
这是要到工商局办理转移手续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22:02
这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而且存在对方冒充店铺经营者而做出对你不利的行为的可能。
回复时间: 2014-05-13 23:34
不合法。建议及时变更登记否则涉嫌冒用,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另外营业执照已过期会被吊销,建议及时去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5-13 23:40
营业执照已过期,已无效。即使无过期,也不能使用,属于冒用他人执照。
回复时间: 2014-05-14 08:16
到时你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5-14 09:15
1、依据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你在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双方约定,由你使用他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继续经营,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转让人仍然以店铺的名义对外经营,构成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你应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3、建议及时重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答案若满意,请予以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20
1、你可以按照你们的协议约定以他的名义继续经营;2、经营执照过期要求他延期;3、他不延期或者不能延期,你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21
您好,建议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26
你应该自己申领营业执照,这对你与你前任来说都更为负责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39
尽快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5-14 10:51
第一,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转租,转借。
第二,如果你用他人营业执照,年检需要他人配合,提供相应证件。现在只是报备。不年检了。
第三,建议自自己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他的照交回去注销。
回复时间: 2014-05-14 11:21
营业执照已过期,已无效。即使无过期,也不能使用,属于冒用他人执照,会受到相应处罚的,建议及时重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回复时间: 2014-05-14 11:2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2、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借用或者租用对方的营业执照的情况无法律保护,并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建议积极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第一是对方的营业执照过期,应当年检而没有检验,无法再继续使用、第二是你的情况必须进行新的办证,才能更好的保护你的权力、第三是如果不予以办理相应的手续,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将来检查时将对你不利;
    4、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建议从网上下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全面的看一下你应当怎样申请和办理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等情况,这样更好、更快的办好你的事情。
    5、使用别人的营业执照会发生其他意想不到的情况,或许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比如对方以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登记中的姓名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你在此营业,那么相应的构成表见代理,后果也可以由你来承担等等。
    因此,建议立即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本律师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4 13:11
你好,首先营业执照时不能转让的,你可以租赁他原来的店铺,做同样的生意,但是转店铺不是指营业执照转让了。
且他的经营期限届满了,你也不能使用。所以你现在要到工商去登记注册自己的执照。
回复时间: 2014-05-14 14:17
1、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2、如果你们间就有相关明文约定属于无效的约定,如果没有就是冒用,冒用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3、他的执照已经过期了,已经失去了继续经营的主体资格,不能继续用来经营。
4、你如果继续用他的名义,如果它以前欠了很多债务,那些债主很可能来找你讨债。另外它的前店主如果继续以这个店的名义签合同,你这个店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5、所以,你最好自己注册一个行的工商户,手续和程序都不是很麻烦。
回复时间: 2014-05-14 15:42
到工商部门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5-14 16:03
民法通则规定,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出借人和借用人对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4 18:03
建议变更登记。另外营业执照过期已经失去效力。
回复时间: 2014-05-15 21:08
不可以,属于违法借照经营,要罚款的。
回复时间: 2014-05-17 13:32
你用的话,就是人家对你生意上的责任负责了,你可以去工商局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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