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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后,我还能再企业继续工作么

北京-门头沟区 05-15 10:39  悬赏 0  发布者:135521…… 给我留言  回答:(8)
杨律师您好!我把事情详细叙述一下。我于2014年4月14--16日因为女性生理原因,忘记与单位领导请假。故单位给我算作旷工。后来我找单位领导主动承认了错误,确实是自己做的不对,我很诚恳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领导那边也理解了。可是在五月份开工资后。我的工资短信显示我的开支只有600元。这是领导按照规定处理了,扣除了我的工资,我欣然接受,毕竟自己犯了错误。2014年5月13日,因为一个水杯的领取问题,领导故意找茬,她和我在谈话中,又再次提到我旷工三天的事儿,我说不斗已经解决了么,工资也扣了,这怎么还说这事。她说从4月17号开始就没给我记过工,也就是我我从17开始到30号就算是白白上班!那为什么没有在4月17日就告知我,因为旷工三天属于自动离职,就不用来了。现在故意找茬就想赶我走!我认为领导这是在以权压人!我想单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但是在这个工作好多年了。毕竟有了感情,我想问,维权之后,我还能在单位继续工作么?我不是自己主动离职,而是领导压迫我,逼我离职
问题补充:
现在单位的打卡器上领导也把我的指纹,给删除了。这是不是违法?而且也不给我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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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15 10:53
您好,可以继续
回复时间: 2014-05-15 10:44
可以在单位继续工作,但领导免不了会难为你。
回复时间: 2014-05-15 10:44
如果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工作。
回复时间: 2014-05-15 10:46
你好,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工作。
回复时间: 2014-05-15 10:49
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5-15 10:5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15 11:22
你好,可以继续工作的。
追问:

现在不给我画工。我下部该如何?

回答:

不拖欠工资即可。

追问:

从5月14日开始就不给我画工,我是否应在等到下个月五号开支后,再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还是说现在就去?

回复时间: 2014-05-15 11:54
只要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工作。
追问:

从5月14日开始,单位领导就授权其它工作人员,将打卡器上我的指纹删除!这样是否违法,而且我的合同到2015年5月底才截止。我现在每天依然上班,因为我觉得企业领导违法办事。请问范律师我下步该怎么做?

回答:

这种情况,领导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故意刁难你,所以如果继续工作,要处处小心,注意保存证据。

追问:

现在领导不安排给我工作,不计考勤。逼迫我自动离职。我是否可以在下月五号开工资之后,以这个为其中一个理由,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这样可以么。我并没有主动解除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但现在领导不给我计考勤。我下步如何做,望范律师指点迷津

回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对于考勤,你想办法做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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