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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

安徽-滁州 05-15 15:35  悬赏 0  发布者:mimid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租用新华书店里的柜台,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写明结款交与哪里,现在新华书店要我们把我们柜台内卖的东西的钱交于新华书店收银台统一受理,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一年的销售额为50万,然后每月分批交,比如,1月交2万,然后新华书店回款1.8万,他们扣除10个点;2月交5万,同样他们扣10个点,再返回给我们。12个月凑齐他们要的数额就行,实际上一年租用费用是5万。我现在想问的是,新华书店领导有权利支配我们做事吗?款项不交于他们收银台,他们就扣我们的款,导致每月回款需要20多天,我们无法正常运营,我们应该怎么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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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15 15:40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避
回复时间: 2014-05-15 15:42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书店违约。
回复时间: 2014-05-15 16:00
您好,您与新华书店只是租赁关系,原则上对方并无权利干涉您款项。如果你们之间合同有约定,则可按照约定,对于该约定影响您正常运营的,可协商变更相关条款,协商不成的可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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