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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新寡,保险赔付是否要与公婆平分?

四川-眉山 05-16 11:20  悬赏 20  发布者:xinshe…… 给我留言  回答:(10)
前几天,我妹妹因意外去世,在我妹妹大儿子两岁半,还有一三月大的遗腹子《目前我妹妹想把他生下来,也没有打算改嫁》,公婆另有一优秀儿子,且都具有劳动能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是否因该平分?妹妹的公婆是否还有抚养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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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23
这是可以要求多分的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49
您好,赔偿金原则上应均分,但你妹妹的情况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分割时应保留腹中胎儿的份额。孩子的奶奶没有义务抚养孙子。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29
你好,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保险赔付都有权继承,但不是平分,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注意也要为您妹妹腹中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我的补充: 2014-05-16 11:32
特殊情况,像您妹妹这种,可以请求照顾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30
您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30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原则上可以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5-16 11:43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其公婆没有义务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4-05-16 12:32
你好,可以主张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5-16 12:35
赔偿金虽不作为遗产,但比照遗产分配,你妹妹和你儿子及三月大孩子及公婆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具体的人进行分配;针对你妹妹的情况,她可以要求多分;具体情形建议你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6 13:32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其公婆没有义务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22
1、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2、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公婆没有抚养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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