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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方面离婚

广东-中山 05-16 15:09  悬赏 10  发布者:yidntf……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跟我老公户籍都不是同一个省的,09年在我户籍所在地茂名领的证,后来因感情破裂2012年他去了宁波直到现在,而我一直在中山工作住在娘家,去年九月左右失去联系,包括他家人也联系不上他 。我如果上诉离婚能回我户籍所在地上诉吗?他的户籍是云南大理的,虽然是他户籍是在那边 但他们一家也不曾在那边生活过,他父母一直住在宁波。我要去哪上诉离婚?照目前来说我们已经差不多分居两年,要多久才能宣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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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30
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15
最好是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分居两年需要相关证据,但无论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宣告离婚,必须经法定程序才能离婚。
追问:

分居两年需要哪些相关证据?能否在我户籍所在地上诉?

回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老公下落不明,可以在你住所地法院起诉。

追问:

他户籍所在地是云南大理的,但也仅仅是户籍在那里,从没在那边生活居住过。他父母一直在宁波生活,婚后我们一直在广东打工,2012年因感情破裂他去了父母那边,去年开始失去联系,下落不明。这点他们父母也可以作证。如果说要去他经常居住地上诉,我也不知道该去哪了,他不在云南也不在宁波,下落不明

回答:

有证据证明你老公下落不明,是可以在你所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21
你需要到云南法院起诉离婚,如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在宁波也可以到宁波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24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的补充: 2014-05-16 15:25
更正:不可以单方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4-05-16 16:52
协议不成就可以诉讼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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