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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殴打在先,我和殴打对方过程中毁坏他的物品。

河北-廊坊 05-17 19:46  悬赏 0  发布者:wang13…… 给我留言  回答:(4)
事情是因为我停车在宾馆的楼下,挡住了他的去路,宾馆打电话给哦叫我下来把车停好,我下来就被对方殴打了,然后我朋友从宾馆下来和我一起殴打对方的过程中毁坏了对方的宝马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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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7 19:53
这是涉嫌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4-05-17 20:51
你好,如果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4-05-17 19:52
民事赔偿,但如果你故意毁坏对方财产达5000以上,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追问:

你好罗飞律师,对方殴打在先,责任也在于我吗?

回答:

你的行为如果致使对方受损,你就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对方有过错只是减轻处罚的情节,现在的法治精神不主张、不鼓励同态复仇、以牙还牙,而是主张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是很无奈的事情,以后这种情况,可以避嫌、可以防卫,但不要主动去伤害对方。

回复时间: 2014-05-17 20:4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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