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请详细一点!

北京-崇文区 05-18 20:36  悬赏 0  发布者:再次注册同一……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房屋买卖中,我当时凑足了房款给了对方,买下了一套房子。我没有别的房子住,就这一套,迄今为止,依然住在这套房子里。对方违约送回房款,当时出于一系列原因而收下房款,这些原因包括:一、当初付款没有收条等凭据,因而担心、害怕、恐惧对方不承认收过款,只好先收下。第二,我只有这一套房子,如果我不买找他要钱的话,显然讲不通,因为我不买就没有地方住,至今仍由我住。我有什么理由不买呢?!第三,对方在退款的时候,同时让我照顾母亲,等母亲去世后,就把房子过户给我,由于对方的这种承诺和约定,我有理由接受退款吗?(当然,需要证明当初对方的这种承诺和约定)第四,对方在退款时扣除了6000元他以前为母亲交的房租(因为这套房子是母亲在居住,以前是母亲的,母亲过户给他的),即使他认为退款就解除了合同,能认为完全解除了合同吗?
以上所说,是否存在对解除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盼望能详细解说。
问题补充:
上述原因里包含对解除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吗?请告诉我,对方送回房款,在什么情况下我接受属于对解除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8 21:06
您好,不属于解除合同,根据你叙述不是重大误解
回复时间: 2014-05-18 23:01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不属于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18 20:55
据你所述,你们并没有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18 23:08
不是重大误解
回复时间: 2014-05-19 11:14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不属于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19 13:05
据你所说,你们并没有解除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5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9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