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买了10的房屋突然有人要要回去

山东-威海 11-07 14:41  悬赏 5  发布者:小一林晓红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在10年前买了一所老房子,这所房子当时是一老太太住的,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先后去世了,老太太把老房子给了大儿子,二儿子死了之后媳妇带着女儿去了外地再没回来,大儿子去世后媳妇也带着女儿去了别的村,对老太太也不照顾了,一直是老太太的女儿、女婿伺候老太太,养老送终,老太太去世后,女婿把房子卖给了我家,10年前农村买卖房屋都是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也没过户,而且当时我家根本不知道房子是大儿子的,老太太女婿也没告诉,我们一直以为是老太太的了,现在10年过去了,老太太的大孙女回来要房子,这时我们才知道房子是她爸的名字,被她姑父卖给了我们家,她姑父说当初卖房子的时候告诉她了,卖了2500块钱还分给她了500块。她当时还说卖了就卖了吧,可是当时没有别人在场能够证明她收钱了,现在她还想不花钱就想把房子要回去,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7 20:25
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当是她爸的遗产,首先由她母亲、她和她的奶奶三人继承,她乃死后,她奶奶继承的份额由她爸、她二叔、她姑姑继承均分。这样,老太太的女婿有九分之一的处分权,她二叔有九分之一的共有权,她和她母亲有九分之七的共有权。因此她可以主张析产,要求分割该房产。
你应当先拒绝交还该房产,然后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至少你能保住九分之一的共有权。她姑父作为原共有权人无权处分其他共有权人的权利,导致你的利益受损,你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她姑父和姑母承担你的损失。
如果你早查查该房产的房产登记,早过户,就不会有现在的纠纷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