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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速度3540km/小时,在1个丁字路口

浙江-宁波 05-21 13:2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速度3540km/小时,在1个丁字路口,遇见1辆电动车,载1人左转未减速,距离只有几米,撞到他们了,人没什么大碍,但他们要求赔偿1000元的修车和医疗,我自己车也有损坏,现在车在交警大队,如果事故认定,谁责任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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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1 14:26
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5-21 15:19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22 07:39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4-05-21 16:12
事故责任交警定。
回复时间: 2014-05-21 20:05
交警定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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