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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婆婆把宅基地增与给我老公,合同老公为乙方,就我老公的名字

江苏-苏州 05-21 17:56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6)
婚姻期间婆婆把宅基地增与给我老公,合同老公为乙方,就我老公的名字,也没做其它特别声名为个人,这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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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1 19:14
宅基地有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4-05-21 20:40
可以建议到房管局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5-21 18:46
宅基地只是使用权,房屋才是所有权,若有房屋的话,建议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5-21 19:02
如果只有你老公一人的名字的话一般视为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算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5-21 21:56
请告知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5-22 21:31
房子的话,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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