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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当时给五万的彩礼  现在离婚能不能将彩我哥在陕西汉中当上门女婿, 因和嫂子不和闹离婚    礼钱

陕西-汉中 05-21 22:29  悬赏 0  发布者:王克松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哥当时给五万的彩礼  现在离婚能不能将彩我哥在陕西汉中当上门女婿, 因和嫂子不和闹离婚    礼钱和小孩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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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1 22:31
都结婚了,彩礼无法退还。
回复时间: 2014-05-21 22:33
你好,彩礼钱是不能要求返还。孩子抚养权能否争取到,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考虑归一方来抚养。
回复时间: 2014-05-21 22:39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1 22: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5-21 23:0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女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4,孩子如果判归女方抚养,抚养孩子也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如果具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5-21 23:37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彩礼无法要回
回复时间: 2014-05-22 12:12
如果双方已经共同居住生活,则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4-05-22 19:57
你好,原则上彩礼是不退还的,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可以尽量争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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