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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官泄私愤  诬告他人被驳回

河南-南阳 05-22 14:53  悬赏 0  发布者:志维 给我留言  回答:(1)
(通讯员志维 南阳报道)2011年对于内乡县公安局的张先生来说是个黑色的一年,因为张先生在2010年在内乡法院打了两场官司,先是遭到内乡法院行政庭长程振华天价收取立案费等匪夷所思的一系列事情… 后张先生在向上级法院反映内乡法院乱收费、乱罚款等事宜时,又遭到曾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个人的内乡法院程相朋的诬告陷害,程相朋先是投信到县市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诬告张先生损害其名誉,以此打击报复张先生反映内乡法院的问题。后经各部门调查均不属实。这期间给张先生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对张所在公安局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程相朋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于2011年4月将张先生起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仍以捏造的不实之辞诬告张先生。该案经南阳市中级法院指定到西峡县法院审理。2012年3月9日西峡法院经过一年多来多次开庭和法庭调查,终于还事情以真相,做出了“判决驳回内乡法院程相朋的诉讼请求” (有西峡法院2011西民一初字156号判决书为证),还了张先生一个公道。
    纵观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多位法律专家指出“程相朋先后用诬告,吃喝招待证人出具伪证等手法企图使人败诉,先后历经一年,最后程相朋以败诉告终”,“作为一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荣誉获得者程相朋这是在玩弄司法,打这场官司就是在浪费司法资源,以达到拖延他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程相朋最后令自己处于败诉的尴尬地位,确实令人遗憾。北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教授说:法官的公信力在于自己是否公正执法,扭曲的公平公正不是法官强词夺理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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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3 21:08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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