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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备注“兄弟共有”,拆迁怎么认定各自的房屋价值和安置住房面积

江苏-无锡 05-23 15:49  悬赏 0  发布者:yyf81 给我留言  回答:(2)
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但备注“兄弟共有”。90年我公公和他在外地的大哥去批地基造房,当时因为他大哥的户口在外地,不能批到地基,所以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只是备注了一下“兄弟共有”。当时三间房都是我公公一个人造的,承诺给他大哥一个房间以便回家可以小住。但是等房屋造好以后,他回来要回去一间房,也就是从此以后我公公只有两间房了。现在房屋搬迁,拆迁办只认准我公公一个人,虽然对公公大哥的房屋单独进行了评估并有评估价值,但只愿意给我公公安置房屋,也就是说我公公的大哥只能得到他所有房屋的评估款,不能单独拥有安置房。现在我公公的大哥不认可,要上法院起诉。请问我公公该做哪些准备?“兄弟共有”会有异议两者平均拥有土地使用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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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3 16:07
您好,
这要结合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你公公有权有权获得安置。
回复时间: 2014-05-23 20:13
农村拆迁按法律规定只对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安置的。
如有疑问可打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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