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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出险错误怎么办?

内蒙古-赤峰 05-24 17:57  悬赏 0  发布者:找谁说理去? 给我留言  回答:(3)
政府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将农民的菜地和宅基地划为国有土地,挂牌出售给开发商进行开发,所开发项目没有回迁安置房,政府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中,将土地的批准用途写为集体建设用地,省级政府批准的农用地专用的批件为2000年和2003年的,实际土地征收是从2010年开始的,目前,大部分农民不同意补偿安置方案,附着物补偿标准每家都不一样,拆迁人员以司法强制拆迁的名义,吓唬农民,农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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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4 17:59
有权复议或诉讼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已经有农民的地被强制拆迁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能说的详细点吗?

回答:

向决定作出的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复议。
向同级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24 20:44
这是可以复议的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18
您好,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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