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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海外-南美洲 05-26 03:50  悬赏 0  发布者:z y t郑……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國外和我老公一女,孩子在國內,大兒子香港身份,小女兒大陸身份。我老公先去巴西,我幾個月後再去。當時過來巴西花了十三萬簽證費。來巴西一年多,我們因感情不和導致婚姻破裂,我和他提出離婚。他給我的條件是我留在巴西就要把簽證費還給他,回到中國就不需要還。他覺得是他花錢把我簽過來的,我凭什么花他的钱赚我自己的钱。所以留在巴西必须还钱,但是我为他生了两个孩子,跟他在一起七年了,我说我留在巴西,孩子抚养权给他,只有以后让我看孩子就行。他们就是霸道又要孩子又要还钱,我有必要还钱吗?请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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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6 20:55
起诉离婚
追问:

人在国外呀。就是因为这样,如果回去了。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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