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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老的动迁基地,他出有房的认定

上海 05-26 08:41  悬赏 25  发布者:shwhit……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老房子07年开始动迁,今年14年,动迁组终于来我家谈了。但动迁组以我妈有商品房不属于居住困难的借口不认定我妈的人头。请问,对于这种老基地应该是按照61号文办事还是11年新的71号文?(补充,我家属于面积小户口多的情况)。
问题补充:
还有,当初02年前后我妈为了买商品房,是把户口迁出去的。07年老房子开始动迁。当中停停谈谈,今年14年终于要正式谈了。动迁组现在的理由是:1.我妈户口不在里面。2.我妈有商品房,不属于困难户,不算应安置人口。

这种情况下,利用61号文,我们可以让动迁组算我妈一个人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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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6 09:44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04
你好,认定居住困难时,按71号文。
追问:

您好。但是我家拆迁许可证是07年的,不是应该按照61号文吗?现在动迁组也是拿61号文说我妈不符合应安置人口。理由是:1.我妈户口不在里面。2.我妈有商品房,不属于困难户,不算应安置人口。

回答:

如果是07年公告的,应该按照6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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