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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长期休病假,单位需要跟职工签订医疗期协议吗

北京-朝阳区 05-26 10:55  悬赏 0  发布者:SUSANA…… 给我留言  回答:(7)
职工工作六年,在合同到期前4个月一直休病假,在这期间单位没有与该职工签医疗期协议,怎么才能与该职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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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6 15:37
你好,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02
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病情给予其6个月的病假,生病期间不能接触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04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07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回复时间: 2014-05-26 11:16
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续签自动解除
回复时间: 2014-05-26 15:43
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也可以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后仍不胜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26 20:08
你好,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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