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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号令居住困难人均面积认定

上海 05-27 13:17  悬赏 50  发布者:garych…… 给我留言  回答:(5)
上海71号令的居住困难保障按照经适房面积核定,到底是人均15还是人均22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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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7 13:25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处理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5-27 13:21
具体咨询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5-27 13:28
建议咨询住房保障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5-27 13:43
你好,人均22。
追问:

韦律师的意思是:按照经适房的面积核查办法计算后得到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米,同时按照房屋补偿总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得到的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2平米,增加保障补贴?请确认!谢谢!

回答:

71号文是为动迁服务,均建筑面积小于22平米,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可获得托底保障。

追问:

法规明文是——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
问题是:
A:按照经济适用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人均低于15平米,以及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米,增加保障补贴?
B: 按照经济适用有关住房面积核定人均低于22平米,以及折算公式后人均建筑面积也不足22平米,增加保障补贴。
烦请告知到底是A还是B。
您说要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就错了,经适房条件还有收入和财产,拆迁时不审核,只审核面积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52
目前一般是按22平方来计算。
我的补充: 2014-05-27 14:55
居住困难补偿是按22平方计算。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追问:

法规原文是这么写的: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
问题是:
按照经济适用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人均低于15平米,以及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米,增加保障补贴?
还是按照经济适用有关住房面积核定人均低于22平米,以及折算公式后人均建筑面积也不足22平米,增加保障补贴。
这个比较关键,按照第二种说法的话,法律原文应该写成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定,及折算公式后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2平米的,增加保障补贴。逗号的位置应该就会影响到这句话的意思。
另外经适房有几个文件,其中有一个文件《经济适用房有关面积核查办法》这个主要是有一个计算方法,没有面积标准这一说;另一个文件时《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及供应标准》这里面明确规定了人均低于15的说法。
所以我觉得立法的本意应该只是借用《经济适用房有关面积的核查办法》来计算他处住房(这里就包括自购商品房)以及在他处有住房权利(包括夫妻),计算出人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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