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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中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认定

北京-通州区 05-27 14:21  悬赏 0  发布者:xxyc 给我留言  回答:(8)
自收自支性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签定聘用合同的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本村集体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时,能否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受村集体资产量化(股份)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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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23
不属于。也不能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追问:

是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为什么,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25
应当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29
应该是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40
应该是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44
应该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18
具体要看户籍性质及户籍所在地。如果是正式事业编制一般为非农业户籍。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20
你好,不参照国家公务员性质。
回复时间: 2014-05-27 17:29
你好,应该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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