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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属于制售假水泥?

河南-洛阳 05-27 22:59  悬赏 0  发布者:零yxl12……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父亲通过投标从区政府手中取得某国营水泥厂破产后没有销售完的水泥(都是合格的),签订合同时是已废品的名义。后我们用了某一品牌的水泥包装袋装水泥,已煤灰的名义进行出售,后有人举报我们制售假水泥,工商局要求我们把现存的已装袋的三十多吨水泥拉到工商局,请问我们是否应该照做?我们是否已触犯法律?如果是,那么我们会受到什么制裁?如果不是,我们应该出示哪些决定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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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28
工商局有权查处。
追问:

请问如果我们违法,触犯的是哪些法律条文?还有工商局的处理程序对吗?工商局查处我们的水泥,我们就得直接给送到工商局吗?原地贴封条不可以吗?

回复时间: 2014-05-28 13:53
假冒注册商标或伪劣产品销售,也是违法的。
追问:

一我们没有假冒注册商标,用这个品牌水泥的包装袋也只是因为散灰没有办法运输,所以在市场上收购的旧包装袋,我们并没有打着这个牌子去销售这些水泥,而是以煤灰,废品的名义进行销售。二我们销售的对象基本跟我们都有关系,都知道这个情况,并且我们也有出示这些散灰的质检报告。三这些水泥是区政府拍卖的产品,是有正规来源的。这些都是有证据有人可以作证的。难道这样还是属于违法吗?

回复时间: 2014-05-31 07:51
对工商局的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4-05-31 23:46
如果是,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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