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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 请问您1下,我的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婚后共有1处住房在离婚后1半归女儿所有1半归我所有

四川-乐山 05-28 09:3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 : 请问您1下,我的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婚后共有1处住房在离婚后1半归女儿所有1半归我所有。我前夫以生活困难和我未过户为由起诉了我和女儿要回他的1半房产、法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把房子1半给了他、这是为什么?民证部门的协议无效吗?请回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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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50
您好,男方可以撤销赠与。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14-05-28 09:49
你好,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11
如果在没有过户之前对方可以撤销赠与的,如果你不服判决,你应当尽快上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12
你好,夫妻一方生活困难,另外一方是有权利帮助,只要你有这个条件,法院是支持原告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12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50
对方可以撤销赠与的,如果你不服判决,你应当尽快上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13:32
一般不会支持。但要小心,积极应诉最妥
回复时间: 2014-05-28 16:23
你好,离婚协议在1年内可以要求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5-29 06:48
不服的话,请在判决生效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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