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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性和遗产继承

福建-三明 11-09 19:58  悬赏 0  发布者:张河连 给我留言  回答:(1)
自杀人留下遗书对遗产做了处分 有其签名和注明"绝筆"二字 但没有注明年.月.日 遗书中没有将遗产分给生母       (其在4岁时生父去世生母改嫁)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生母要求分割遗产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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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5 09:42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因此该份遗嘱属无效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其遗产,其生母有权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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