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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没迁出户口,是否可享有拆迁安置权。

四川-成都 05-30 11:51  悬赏 0  发布者:rhjzlw…… 给我留言  回答:(10)
你好,我是四川成都新津县的,我娘家那边在2000年政府统一规划,改造分配自建房和安置房,我是已出嫁但没有结婚登记,户口也没有迁走,请问我能分得房子吗?而且我娘家镇上公社规定,只要你出嫁就证明你已经结婚,不管你户口有没有迁走,都不能分得房子,请问他们的规定合法吗,我有权分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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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30 12:01
您好,你有权分得房屋。
回复时间: 2014-05-30 11:53
你好,结合当地政策,应该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5-30 11:54
您好,规定不合理,可以要求分房
回复时间: 2014-05-30 11:58
你好,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也就是说到底是按人口数进行补偿,还是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5-30 12:00
您好,规定不合理,有权要求分房。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11
需要看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41
你好,只要你的户口没有迁移,这个是可以享受的,前提是符合国家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55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拆迁办。
回复时间: 2014-05-30 16:30
您好,可以主张安置。
回复时间: 2014-05-31 15:26
您好,您有权分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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