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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名物业公司员工,职务前台,近日前台的对讲机被人在十多人的公用办公室偷走

北京 05-30 13:3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是1名物业公司员工,职务前台,近日前台的对讲机被人在十多人的公用办公室偷走,公司说物品是发放到我们前台名下的,应由前台人员赔偿,对讲机的丢失时间是在周末台这段时间前台是不上班的,而且对讲机就放在充电器上充电,以备周1时使用,请问在我们没出现程序上过错,并且非工作日时出现的被窃情况,我们前台人员是否对此事负有责任,如果有责任,责任的比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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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33
当时上班人员负责。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34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30 13:52
你好,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积极和单位协商,收集证据,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30 14:04
你好,当时上班人员负责。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30 15:53
没有过错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5-30 17:44
你好,你们双方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你方如果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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