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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样起诉离婚?

云南-大理 05-30 15:05  悬赏 0  发布者:枉此一生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女,因感情破裂想起诉离婚,现情况是育有一子三岁,我因身体疾病以后再生育的可能性较小,在男方反对的情况下我能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吗?再者我老公的姐姐用我们的户口办理了二十万贷款未还的情况下我离婚需要与他共同承担该债务吗?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或者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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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30 15:5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5-30 15:25
你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若你的条件不如你老公的话,是有难度的。我个人认为,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起诉离婚需要起诉书、结婚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5-30 15:37
一、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追问:

请问那笔贷款是老公的姐姐用我们的户口贷的,但是我们夫妻一分钱都没有用过,这个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回答:

如果是你们夫妻做了担保,则你们夫妻都要偿还。如果是一人做的担保则一人偿还

回复时间: 2014-05-30 19:22
你好!

  你可以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今后生育的可能性小;儿子跟你一同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方面着手准备,建议具体来电或者见面详谈,律师好告诉你准备哪些证据;
    与她姐姐的债权债务都是夫妻共同的;
    如果需要,律师可以做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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