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监护权的权利

北京 05-31 17:26  悬赏 5  发布者:miche8…… 给我留言  回答:(5)
已离婚2年,监护权在女方,现南方提出要小孩在男方家过夜,请问女方有权利拒绝吗?谢谢
问题补充:
现男方提出小孩在男方家过夜,但在调解协议上有写明每月男方所带的时间,而且时间也写清楚,晚上需要送回。这样男方也可以提出过夜要求?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31 17:43
监护权是法定的  依法保障   但是探望权也是法定的  也要保障  所以男方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 理应保障 配合
回复时间: 2014-05-31 17:45
虽然您有监护权,但男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权的内容就包括要求和孩子短期共同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您不能拒绝男方的要求,但是如果您认为并能在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过程中证明与男方短期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男方有酗酒、吸毒等较严重的问题),您是可以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4-05-31 19:34
男方享有探视权
可以拒绝在男方家过夜
回复时间: 2014-06-01 09:41
你好,离婚仅属于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约定,父母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未发生变化。
至于孩子是否可在无抚养权一方的家里过夜,原则上当然无禁止性规定,双方协商处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6-03 10:4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协议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99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7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