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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走孩子,又起诉离婚,现在也不知妻子孩子住的地方,法院也没判决

陕西-汉中 06-03 17:3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妻子偷走孩子,又起诉离婚,现在也不知妻子孩子住的地方,法院也没判决。现在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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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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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03 17:34
先自行想办法 找找
回复时间: 2014-06-03 17:34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03 17:35
您好,建议和妻子的亲戚和朋友联系看是否能够找到,如果对方起诉离婚,建议您积极应诉。望采纳,感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3 20:0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你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女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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