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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解答

甘肃-酒泉 11-11 09:28  悬赏 0  发布者:linxi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姐于11月6日被人打得眼部发青,脸肿,医院诊断为软组织受伤,可我们还在医院治疗时,派出所却发了一份处罚决定书,出手打人的人才罚款200元,我们的医药费谁承担?误工费那?请各位高手解答!
问题补充:
可是处罚决定书只罚款200元,也没有拘留,合适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1 09:30
可以要求,建议先报警,如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1-11 10:18
1、可以申请鉴定,如构成轻伤,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关于派出所的处罚,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复时间: 2010-11-11 14:04
医药费、误工费等可向对方主张,对方不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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