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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拆迁利益

上海-崇明县 11-11 13:08  悬赏 5  发布者:sandys……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母亲是城镇户口,我的的继父为农村户口,其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办理了分户,2005年继父和其小儿子申请了宅基地90平米的二层楼房,不过实际是大儿子盖房,事后小儿子的户口迁出了,迁入他老婆的村,小儿子一家在其老婆村改了90平米的二层楼房,今年也就是2010年大儿子申请的90平米也批下来了,实际就是归小儿子盖房用的,不过小儿子不想盖了,打算让给我盖,万一以后拆迁,,利益归我,我怕他万一反悔那我,我是不是会得不到补偿呢?怎样合法保证补偿款归我所有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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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1 13:12
宅基地一户之允许一处,多处申请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你以你继父的名义申请宅基地盖房,你与继父和其他子女之间签订协议,约定将来的利益归属。
回复时间: 2010-11-11 14:56
宅基地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若小儿子户口迁走了,但在那那里没申请宅基地,则这块宅基地也是可以使用的,但你要先和大儿子约定清楚所建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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