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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柴刀入室砍人应承担什么罪?

江西-吉安 06-04 19:53  悬赏 0  发布者:再次受伤的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6月2日晚8时许,对方到我老公所在的护林组(我老公是国有林场职工)询问另一名护林员的房间在哪(该护林员在4月份的时候抓获他偷盗国有林场的林木,处以了1600元的罚款),我老公就说他回去过节了,有什么事等他来了你们当面再谈,随后他就下楼了,我老公也拴好了房间门在房间看电视,可不一会就传来他的脚步声,对方一脚将门踹开挥刀就砍,幸被我老公用用撑住,只在左肩胛及左耳下划了两道几厘米深长长的伤痕,经鉴定属轻微伤,请问这种情况对方的行为构成刑事案件吗?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老公又享有哪些权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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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4 21:28
故意伤害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有法律条文依据吗,我昨天去咨询了下,我们这小地方的律师说因为是轻微伤,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及以上才可以要求对方刑事承担,我就觉得法律就如此宽容这种行为吗?谢谢!

回答:

你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追问:

那像这种情况没有造成轻伤,只是轻微伤也适用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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