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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网络进行侵犯隐私、侮辱诽谤

江苏-宿迁 06-10 14:55  悬赏 0  发布者:biany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一个男的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现在已经分手了,但是连同工作QQ在内他共盗用我三个QQ,且趁我不在意把我身份证藏起来,我离开他后才知道是他拿了我的身份证,然后他将身份证扫描通过盗用得来的我的QQ发到网上去,并在QQ空间指名道姓写上极尽侮辱我的文字进行公开发布,让很多人看到,我报警,让派出所的人让那男的将发布的东西删除掉,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说像这类隐私性的事情,可以法院起诉,可是就算是起诉他,难道报案,公安局派出所都不用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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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0 15:41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6-10 16:30
必须法院认定构成侵权才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10 15:45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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