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此情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能分割吗?

北京 11-13 06:32  悬赏 15  发布者:obR2559 回答:(4)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方,房屋价值归夫妻二人,此时两权能分开吗?为什么?                          补充:打错了,是两权能分离吗?不是分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3 08:01
根据宅基地的权属具体确定。
回复时间: 2010-11-13 09:28
你说的房子分给两个人,是判决,还是你们的协议?法律只是规定商品房房地一体原则,在其他法律中没有详细规定,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1-13 09:56
法律规定,商品房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回复时间: 2010-11-17 15:0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河北张家口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462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6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004
湖北 襄阳
人气:443755
河南 郑州
人气:530592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9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8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