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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赔偿要求过高!

 06-11 21:35  悬赏 25  发布者:nie17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无锡 回答:(4)
我小汽车 倒车撞了51岁的妇女(电动车)(估计已退休),交警判我全责,带医院检查轻伤,就腿上蹭破了点皮,其无大碍,我先垫了600多的医院费,我曾买过水果看望,现在对方还要求赔偿3000元,误工费等等。两个星期后还说要去检查称其内出血等等。不肯接受解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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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1日 21时38分
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对于对方过分无理的要求可以拒绝,要求出示索赔的依据。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追问:

我曾去探望对方的时候提出1500元的赔偿!对方硬咬定3000-5000元的赔偿!我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就配点药开了2周的病假就回去了,没护理等等,而对方在一周就已上班了,最近打电话来又说这疼哪疼要求带去检查,开口要1万元。我又经常出差可叫保险公司调解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1 21:38
进一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11 21:44
你好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11 21:46
你好 可以诉讼解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评论者:nie1788945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6-11 21:54
对方提供不出相应的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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