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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发生口角,我挑起事端,但什么事情也没做,时候,对方暴起殴打我,请问谁的过错

 06-12 06:57  悬赏 0  发布者:lhr970……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沙坪坝 回答:(2)
与他人发生口角,我挑起事端,但什么事情也没做,时候,对方暴起殴打我,请问谁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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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2日 07时04分
属于没事找事,打人者应该承担打人责任,你呢属于滋事挑衅,也负有过错。
追问:

我并未姿势挑衅,他先以脏话骂我,之后我才与他发生口角

回答:

那你说啥你挑起事端能

追问:

。我在口角中说过一句,来打我啊,这样就算我的过错么

回答:

如果不严重就协商解决,吸取教训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2 07:04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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