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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我的名字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06-13 10:56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
婚前我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我的名字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房子就应该是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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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3日 11时00分
您好!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若婚前购买房屋时,一方父母只是出了购房款的一部分,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的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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