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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协商不成 想卖掉使用权房。。。

上海-长宁区 06-13 23:04  悬赏 0  发布者:lzxmsh…… 给我留言  回答:(2)
家中有套以前拆迁分到的一套使用权房,房卡承租人,户口本户主都是祖父,按照当初住房调配单上,同住人是我和我祖母,该房的户口本中另有伯伯一家的户口(当初拆迁的时候户口就在里面,但是住房调配单上没有他们的名字)。现在祖父祖母已过世,该房子现在无承租人,无户主。如今家中摆不平,大家都不愿意让对方当承租人(我vs我伯伯),现在看上去是要干脆卖房子的节奏,请问该怎么分?注:祖父母一共有4个子女。
我想是不是能这样,先谈好将来买下产权以后再出售以后的钱的分配比例,然后指定一个人买下产权再卖掉房子分钱?我感觉确定钱的分配比例是关键,不知道怎么个分法比较合理合法?
问题补充:
我父亲是知青,户口还在外地没有迁回,但多年与祖父同住,直至祖父去世,我的户口在里面,但是由于父母离婚,几年前已经搬出那套房子,这样我还算不算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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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4 10:08
房屋应当按住房调配单分成三分,你祖父母的二份按遗产继承。另一份属于你个人。
我的补充: 2014-06-14 10:08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6-14 11:29
从现有的状况来看,你应当做同住人。与物业沟通,变更你为承租人,然后将房子买成产权。
此房,目前因属于使用权房,非产权房,不属于遗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当然你们能达成一致的话,也可以。
另外,你可以起诉其他主张权利的人,尤其似乎你伯伯一家无居住权,来迂回达到你的目的。
详情,可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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