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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湖北 06-15 11:14  悬赏 0  发布者:大桥人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的真实经过是这样的:
2014年5月29日,我爸驾驶两轮电动车,横穿过马路后,已经行驶在机动车道10来米远,被后面驾驶而来的二轮电动车朱某给追尾撞上,撞在我爸两轮电动车后面保险杠正中间,保险杠被撞变形(有照片)我爸摔倒在地,当时无法站立起来。
由于我爸不懂如何解决交通事故,于是第一时间久抓住当事人朱某,问朱某如何解决?朱某立即打了一个电话给他哥哥,问他哥哥如何解决?经过一番通话后,不大一会,我爸看到朱某的哥哥跟着2个交警乘坐同一辆车来到事发现场(这一点,我怀疑当事人朱某哥哥找了熟人办事,交警来到现场后并未主动出示相关工作证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资格证等)经过交警的现场询问、拉线、照相等,我爸就被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为膝盖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6月5日交警队送来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让我爸觉得事故认定书颠倒了黑白,不具备真实性和公平公正性,事故认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过:我爸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横过某道路,在对面路段与朱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当事人导致的交通事故过错和责任:
 1、我爸陈某,因驾驶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未确认安全后,直接通过。根据相关交通法规条例,负主要责任。
 2、当事人朱某,因驾驶电动车,未在道路两侧行驶,根据相关交通法规条例,负次要责任。
针对交警队送达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阐述的事情经过和评判的责任划分,我个人有以下质疑:
1、我爸已经横过了道路,电动车已经驾驶在机动车道行驶10来米远了,而是被后面驾驶而来的朱某给追尾了,铁证如山的东西!交警写上我爸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横过某道路,在对面路段与朱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这似乎是我爸的车横过道路的时候撞上了朱某的车?这样写,似乎在迷惑大家的双眼?某些人用意何为?
2、两车发生碰撞,明明是后面朱某的车追尾上我爸的车!致使我爸爸重摔成膝盖骨粉碎性骨折,交警这样写是否有点避重就轻?同时也在迷惑大家的双眼?
3、当事人朱某的哥哥和两位交通管理人员乘坐同一辆车来到事故现场,难道报警还非得要跑到交警队办公区把交警带到事故现场吗?还是其它的一些原因?
因为不服送达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所以我爸委托相关亲属,已向上一级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最后,请法律界各位老师,针对我陈述大概的内容,帮我分析一下以下几点:
1、 是我爸爸应该占主要责任,还是当事人朱某占主要责任?
2、 如果申请复核被维持原判,那么我该如何继续往上申请?
3、 如果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该如何计算?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是全部按照责任事故划分等级来计算还是部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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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5 12:33
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可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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