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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求助!!!

上海 11-14 12:22  悬赏 5  发布者:Nwt7660 回答:(3)
我老婆的妹妹在上海某医院生小孩(刨腹产),结果医生把她某根血管给切断了、大出血,导致输不进去血。在做抢救手术前要求转院,但被医院拒绝,而下午医院无法治疗时要求我们转院,刚进的这家医院要求我们付2万元才肯治疗,但前医院不肯负任何责任。请问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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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4 12:43
保留好证据,起诉他们
回复时间: 2010-11-14 13:01
先治疗,然后起诉原医院索赔,赔偿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应及时去医院封存病例,委托律师起诉医院。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1-14 18:40
一,这种情况,不要耽误治疗,建议新的医院把当时入院的情况,血管被切断等明确写进病例,并写明由哪个医院转进来。并且,第一个医院的病例应该封存,保存好证据。
二可以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第一家医院,赔偿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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