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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同事男教师用脚用力踢伤女教师的腿事件

云南-思茅 06-15 20:01  悬赏 0  发布者:yxsm99……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们好!律师们:
  因口角,同事男教师用脚用力踢伤女教师的腿,我很郁闷,这个事件怎样处理呢?是刑事还是民事?本来想着算了,可是想到那种行为,很难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5 20:0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

谢谢律师详细的解惑

这个事发生在昨天下午16点多,当时,我忍了,原因是都是同事就算了,没有报警,没有去伤情鉴定,今天,想了想,我认为那个男体育教师,不尊重人,看人做事,换成别人,不可能做这种事,我想,今天来了很远的地方,不是本地区,等明天去做鉴定,会不会影响起诉效果。

回复时间: 2014-06-15 20:05
还是忍忍吧
回复时间: 2014-06-15 21:03
你好: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15 21:06
你好,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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