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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有偿转让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陕西-榆林 11-14 13:06  悬赏 0  发布者:kSI5156 回答:(1)
第一 经双方自愿商定该房屋转让费为人民币4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将转让费及甲方已预付的房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一次性交给甲方,甲方将预付房款收据交于乙方。 第二 由该房产引发的所有权属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我是乙方,1 现在主要因为买土地和建房款;都是我们自己集资的款。住房下面建了门面房,现在把门面房卖了,给返还回来的钱在甲方名下,甲方现在还想要这钱的其中的一些。我觉得甲方没有这个权利,因为甲方没有投资一分钱,还拿了我(肆万元)转让费。他已经把所有权属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2 还有房价上张过快的因素。请问甲方的要求合理吗?我的权利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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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4 14:30
根据你所表述的情况,估计你买的是村名的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引发的纠纷。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建议如下:
1;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集资建房有偿转让协议书应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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