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皓元  刘海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怀孕期间休病假,个人与公司部分社保均由个人缴纳!

江苏-南京 06-16 13:06  悬赏 20  发布者:Hellen…… 给我留言  回答:(4)
自2013年3月11号进入私公司做营业员,(合同试用期为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9月10日,合同期为2013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0日止)2014年5月初发现自己怀孕!医院诊断先兆性流产需要在家休息保胎,所以就申请休病假在家休息!并且有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 有效病假条!起初公司告知我病假超过一定时间,会由公司专员随诊是否需要休病假!5月初到今天我一直在请病假休息!公司也没派人来和我一起随诊检查,昨天公司发来一份盖有公司章的函件内容如下:(关于长假期间社保费用核算缴纳的通知!针对事业部及终端员工时有请长假,导致假期结束后社保个人部分费用员工不能自行承担,从而导致公司成本的增加,为避免次现象发生,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于事业部及终端员工请长假期间社保费用承担做以下规定:一、事业部及终端员工请事假超过15个自然日的,社保个人与公司部分从事假之日起均有员工自行承担;二、事业部及终端员工请病假超过30个自然日的,从病假次月开始,社保个人与公司部分均有员工自行承担;以上规定2014年起生效!特此通知!公司 盖章日期是2014年5月27日)!我很想知道我在怀孕期间公司不让休病假且社保个人与公司部分都需要自己承担!这样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条约吗?另外个人如果缴纳保险会不会影响后期生育险的报销!另外公司随意拟定这样一份函件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有效吗?我应该怎么做?麻烦那位律师大人帮忙分析下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22
你怀孕期间的社保还是根据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不应当由你个人承担,公司拟定的文件不是很合有效的文件,对你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17
是错误的,应当按规定比例 分别承担,
追问:

公司坚持他的政策!那请问我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回答:

可以投诉,向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6-16 14:41
只要与公司保有劳动合同,该公司承担的社保缴纳部分公司就不能转嫁到员工身上,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16 19:48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15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5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6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7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96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