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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问题

上海 06-16 16:13  悬赏 0  发布者:always…… 给我留言  回答:(8)
爷爷奶奶有4个子女,叔叔是知情回沪,爷爷奶奶当时为他在上海买过一套房子,爷爷奶奶和我爸爸住另一套房子,房屋是使用权房屋,现如今爷爷奶奶百年后,叔叔还有资格来分爷爷奶奶留下的另外一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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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23
如果没有遗嘱是可以要求分的,但要少分的
追问:

使用权的房屋也可以分吗?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25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是可以要求分的,但要少分的
追问:

使用权的房屋也可以分吗?

回答:

你好,若是使用权的房屋,若相关的部门、机构不收回,也可以继续使用,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30
使用权房承租人是谁?同住人是谁?爷爷奶奶年纪,以及他们对这个房产的意见?具体电话咨询吧
回复时间: 2014-06-16 16:33
公租房不是产权房,不是遗产,你叔叔无权要求继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7:18
你好,房屋是使用权房屋,不是遗产,叔叔没有资格来分。
回复时间: 2014-06-16 22:15
你叔叔没有资格来分爷爷奶奶留下的另外一套房。
回复时间: 2014-06-17 09:43
如果该房屋系使用权房屋,那么该房屋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你叔叔如根据继承规定与你爸爸进行分割是没有足够依据的,但是如果你叔叔户口在该房屋内,其被列为共同居住人身份的,那么他有权利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4-06-17 12:37
此房是使用权房,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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