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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的继承

北京 06-16 18:03  悬赏 0  发布者:王广中 给我留言  回答:(12)
陈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表弟,人在国外,目前遇到了一个难题。他母亲2003年去世,他父亲有了一位继室,再婚前他的亲生父母分得一套房子,属于央产房,婚前财产。他父亲一直表示房子给他儿子,并在2013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办完父亲就去世了,没来得及立遗嘱。现在继母和她的女儿占据房屋,并要求继承权,继母婚后多数时间居住在他自己在国外的儿子那里,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请问这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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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09
你好,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及顺序继承房产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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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12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15
你好,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16
你好,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法定继承,同其他二位同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17
你好,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16 18:57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6-16 19:21
第一,央产房的取得如果是在父亲再婚前,属于他父亲的婚前财产。不是与继母的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父亲在2013年办理了相关手续,得看具体手续办理得如何,是否在房屋登记机关备案,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已经办理了公证或者备案,可以起诉要求确权或者过户。
第三,如果都没有,父亲也没有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了。由继母和父亲的子女共同继承。
详情请来电咨询。13521491230
回复时间: 2014-06-16 19:59
没有遗嘱,对方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6-16 20:28
可以要求他的继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人成功代理过此类案件,可以带齐资料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6-16 22:36
你好,该房应当是你朋友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其父亲婚前财产,属于其父亲的份额,即该房的一半,其父亲死亡后,有遗嘱的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法定继承,由其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其中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你朋友的继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的遗嘱是有继承权的,你朋友也有继承权,建议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为好。
回复时间: 2014-06-17 11:4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继母的女儿与您父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她没有继承权,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您和继母是合法继承人。央产房需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把你承租人变更手续,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04 16:27
您好,尽管他父亲一直表示房子给他儿子但始终没能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及顺序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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