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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山东-济南 11-15 15:40  悬赏 10  发布者:Nqw2322 回答:(4)
给老板打工,以老板的名字给往来单位打得借条,按得手印,老板不认的话,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5 15:41
为什么不让单位盖章呢
回复时间: 2010-11-15 15:40
不需要承担
回复时间: 2010-11-15 15:54
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你的陈述尚未能给予你明确具体的答复!因为仅仅根据你的陈述我们还不能确定你签字按手印的行为性质!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年满18岁的正常人,一般认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包括签字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建议你以后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理清相应的法律关系,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03
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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