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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对方无支付能力是否可以 用医保?

江苏-常州 06-19 16:15  悬赏 0  发布者:wjbbx 给我留言  回答:(5)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有支付能力,人也找不到,请问是否可以用医疗保险
问题补充: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二条的 规定 是否适用

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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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9 16:18
这是可以申请用的
回复时间: 2014-06-19 16:16
可以。
追问:

需要提交那些 手续?

回复时间: 2014-06-19 16:18
不能!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06-19 16:23
你好,不能,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06-19 17:39
你好,应该不可以,建议详细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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