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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问题

 06-19 22:26  悬赏 25  发布者:betty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金华 回答:(2)
您好,我05年末的时候用了14万买了一个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因为好像是不能转让,卖方急需用钱,所以把宅基地抵给我,然后06年初另写了一份施工协议,我是承包性质,包工包料,建筑面积350平,每平500元计算,竣工后他应付我垫资款2万,工程款一个月付清,如不能付清按月利息1.5分计算,本房屋使用权由我所有,付清工程款后归还他,我是2006年3月开工到2007年3月竣工。现在他要拿回房子,该给我多少钱,现在房子市值130万。他只给我50万合理吗,说是第一份合同无效的。
问题补充:
第一份转让合同无效的话。 第二份施工协议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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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0日 00时58分
合同是有问题的。农村集体宅基地。。。转让条件非常严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0 11:45
属于合同纠纷。鉴于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中约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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