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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否在宗教内任职参与宗教活动

 06-20 12:02  悬赏 0  发布者:a65880……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宁波 回答:(5)
在编幼儿教师能否在宗教内任职参与宗教活动!
比如在教堂里当老师,教导幼儿和来教堂的学生学习圣经的内容。在教堂讲台领诗歌弹琴跳舞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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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0日 12时26分
没规定不可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0 12:11
没有相关法律禁止。。。
追问:

应该是没有违反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这条吧?

如何理解教育法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哪些活动属于利用宗教进行防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发表日期:2011-1-11 9:29:11阅读次数:1085778来源:统战部 字体:【大 中 小】


在宗教与教育的关系上,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实行的是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二是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具体是指除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外,在各级各类学校中:(1)不得进行宗教活动;(2)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3)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的活动;(4)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大学某些学科采用有宗教内容的教材应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学生不得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6)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教学中进行宗教宣传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传播宗教的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宗教院校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普通学校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宗教院校也没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国民教育体系之外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系统。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院校设立办法》的规定,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可以举办宗教院校,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专门人才。宗教界内部进行宗教教育,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是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6-20 12:59
最好不要参加,
回复时间: 2014-06-20 13:10
你好,没规定不能
回复时间: 2014-06-20 15:27
具体要看情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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