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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问题

四川-成都 06-21 01:46  悬赏 10  发布者:qq1591…… 给我留言  回答:(6)
与朋友去酒吧,朋友跟酒吧工作人员打架,朋友先动的手,最后伤势比较严重。而我没有参与打架,也没有出言伤人。现在朋友要求酒吧方面赔偿医药费,请问我是否有连带责任?而且我也被误伤面部缝针,我可以要求赔偿吗?重点我想知道,我是否有连带责任要给予我朋友一定的赔偿。整个事件我觉得自己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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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1 06:41
这是可以先报警处理 的
回复时间: 2014-06-21 07:43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06-21 08:35
有权主张相应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6-21 08:41
你没有责任,且你对误伤你的侵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21 08:54
你好,有权主张相应的赔偿。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6-21 08:59
据过错责任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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