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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河北-廊坊 06-22 12:53  悬赏 0  发布者:xdd769……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知道假如本人死了的话,那么在本人名下的这套房子该由谁来继承,我的亲人有妈妈‘继父’妹妹(同父异母),还有奶奶,另外我想问一下它可以由外人来继承吗,或者怎么能转给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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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2 13:10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你名下的房子如果认定是你个人材产的话,没有当事人没有留有遗嘱,该房子应由你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你的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如果你的“继父”和你形成抚养关系的话,其也能做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该房子的份额,如果和你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他将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你的房子份额。由于你的妹妹和你的奶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在时,他们是不能继承你的房子的。
房子是不能由外人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继承的,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由外人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来获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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