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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指点!支招!十分感谢您!!!期盼!!!

 06-22 13:07  悬赏 0  发布者:zhao1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日照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日照一家广告公司,2年前与外地一酒厂签订了一份合同,给他们制作在我们地区的广告宣传牌,酒厂在日照有办事处,一个酒厂经销商和驻日照办事处主任共同负责,合同也是通过他们两人与办事处主任签的。当时合同是这样签订的:“第五条 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现金或支票;2、在经过甲方对广告牌的制作质量和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后付70% ,其他30%一年后店面广告经复检无质量问题付清。”,第一批10个广告牌制作安装完成(即5万多元)厂家来人验收(“这时又带来一张上有酒厂领导签字的一张表格复印件(没有我方的任何签字):上面写着1:店招制作完毕后由公司领导检核验收,根据实际规格核算费用。2:制作店招的费用由经销商先行垫付,公司核销上账以酒的形式返还”) 之前合同并没有说是以这种方式,但现在都已制作完成!
年底,经销商给了我们一万元,并说酒厂已把70%的款打到他的账户上了,但被酒厂冻结了,要到明年才能提出,我先给你一万你先用着。可第二年他又否口说厂家没有打钱给他,后来听办事处的主任说(他俩不合),酒厂已给他打了70%(广告款)的酒,到目前为止,已制作了2批多广告牌(20多个即10万元)。经销商只给15000元整。现经销商和日照办事处主任又先后都不干了。办事处还让我们继续制作广告牌,我们不敢再做了,但不知如何处理这事,维护自已,要回之前制作的费用! 特请教律师指点!支招!十分感谢您!!!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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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日照]
  • 任远律师
  • 电话:15863391001
  • 93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3日 08时49分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2 22:18
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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